孕妇被迫离职可依法申请仲裁维权法律常识
孕妇因怀孕被用人单位强制离职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孕妇完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明确禁止孕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款为“三期”女职工构筑了法律保护屏障。例如,武汉某公司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裁决,公司被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工资,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权益的刚性保护。
违法解除需承担双重责任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需承担两种法律后果:
恢复劳动关系:孕妇可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决定,恢复工作岗位并补发离职期间的工资。
支付赔偿金:若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某孕妇月工资5000元,工作3年4个月,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且不要求继续履行,则需支付赔偿金35000元(5000元×3.5个月×2)。
劳动仲裁维权流程清晰
孕妇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
用人单位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相关沟通记录。
仲裁流程包括:提交书面申请→仲裁委受理并通知双方→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若对裁决不服,孕妇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保护延伸至“三期”权益
除违法解除赔偿外,孕妇还可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损失。例如,若孕妇在仲裁时已怀孕7个月,仲裁委可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其至哺乳期结束的工资待遇,确保母婴基本生活保障。
结语
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并非抽象原则,而是通过具体条款和救济程序落地实施。孕妇在遭遇被迫离职时,应果断收集证据并申请仲裁,让法律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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