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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法律常识

来源:交通事故赔偿 / 时间:2025-12-23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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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18时40分许,吴亚磊驾驶冀A×××××轻型普通货车,顺中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各十巷口时,与由北向南彭某3骑行的自行车碰撞,造成两车局部损坏、彭某3受伤住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吴亚磊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彭某3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吴亚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德法理(北京)律师事务所徐小燕律师解答:

吴亚磊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因吴亚磊的交通事故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徐小燕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徐小燕,女,年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对事情认真负责。现致力于民商事法律服务,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以及合同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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