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处理办法法律常识
来源:交通事故赔偿 /
时间:2025-12-23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申请复核
申请条件与时限:当事人需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复核申请书(需清晰阐述不服的理由及依据,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新证据或线索(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车辆鉴定报告等)。
复核流程与结果:上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会在30日内展开全面审查,重点聚焦事实认定、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方面。复核结论可能维持原认定,也可能责令重新调查或直接变更责任划分。
二、民事诉讼中推翻认定书的证明力
法院审查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之一,法院有权根据案件事实决定是否采信。若当事人能拿出相反证据,如监控记录、专家意见等,证明认定书错误,法院可不予采纳。但举证责任由异议方承担,需充分证明原认定书存在事实或法律错误。
诉讼策略建议:起诉时明确提出对认定书的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事故调查原始材料,如现场勘查记录、询问笔录等,助力重新认定责任。
三、其他救济途径
警务督察投诉:若发现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如未依法取证、徇私舞弊等情况,可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要求纠正违法行为。
行政不作为诉讼:若交管部门未依法出具认定书或拒绝履行职责,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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