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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1、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间在婚后明确财产赠与或共享,否则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视为个人财产。


2、婚前出资并按揭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还贷导致女方出资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财产在婚后,如果持有一方同意赠与或与对方共享,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加名,后来发生离婚的情况时,一般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请款,被添加名字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产权,但肯定会按照房屋的价值获得一定补偿。


4、关于一方出轨的问题:夫妻双方离异时,一方有明显过错的,应当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应不分或适当少分。个人财产的部分并不在这个分割的范围,但因为过错的原则,未出轨的一方可以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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