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官方网站!

协议离婚的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吗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在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回后结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标签: 撤回离婚申请

相关产品

在线客服
微信联系
客服
扫码加微信(手机同号)
电话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