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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提倡婚嫁零彩礼,“零彩礼”值得提倡吗?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萍乡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收受给付婚嫁彩礼报备制度,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同时鼓励农村村组妇女小组长做义务红娘,为农村青年免费提供婚介服务。其中有一条规定: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提倡零彩礼,不收或象征性收彩礼(聘礼),彩礼(聘礼)不超过3万元。

 

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国家出手禁止天价彩礼,就是为了遏制攀比之风的盛行,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天价彩礼已被明文禁止,还有一些地区的彩礼也演变成三万及三万以下,达到大众可承受的经济范围。其实彩礼只是两个家庭为了辅佐一个新的家庭的诞生而提供的经济支柱,彩礼的多少只是心意与诚意的象征,这也要视家庭的经济状况为基础。希望彩礼不要再变成家家户户互相攀比的经济条件。时代在发展,经济在进步,勿要因为彩礼的多少断送新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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