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时该怎么划分?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虽说夫妻相伴白头便不会出现相关财产纠纷,但倘若两人的感情真的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时,便只有离婚才是当时最好的打算,可这时却出现了一个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平均分配,这对双方来说都没有意见。但随之引起争议的是,倘若是婚后父母一方给孩子买房的首付钱,两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后这个房子还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吗?
1、婚前首付款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给对方;
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按婚内还贷总金额补偿50%现金给对方;
3、房产证只登记男方一人名字,则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男方须将婚内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女方;
4、若房子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子增值相应利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方法主要有三种: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主要在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价值与用途时采用;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当的价金。
1、婚前首付款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给对方;
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按婚内还贷总金额补偿50%现金给对方;
3、房产证只登记男方一人名字,则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男方须将婚内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女方;
4、若房子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子增值相应利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方法主要有三种: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主要在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价值与用途时采用;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当的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