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有的夫妻由于自身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生育,因此会选择收养子女,但是养子女的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大家都很关注。那么,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养子女是指夫妻收养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分为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和法律拟制的养子女。虽然养子女不是夫妻所亲生,但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合法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同于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养子女和亲生子女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
收养子女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就是“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合法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同于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养子女和亲生子女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
上一篇: 成年养子女与未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时有什么不同?法律常识
下一篇: 收养需要公证吗?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