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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一方是否还有对另一方的继承权?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具有身份性和财产性双重性质,其中身份性(即身份关系)是继承权的前提和基础,而该身份性,在夫妻关系中,集中体现在夫妻合法婚姻存续之上。

所以,配偶的相互继承权是以配偶一方死亡,继承发生时,合法婚姻的存在为前提的,夫妻离婚后,其合法的婚姻关系便不复存在,配偶继承权自然也就因身份关系这一前提的消失而消灭,彼此不再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无权再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对方遗产。

夫妻间继承权所表现的尽管是财产关系,却是以夫妻身份关系为基础,没有身份关系不会发生继承。离婚导致夫妻身份终止,双方即不存在继承的前提,因此离婚之后的任何一方对对方的遗产都不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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