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申请离婚冷静期7月26才可以领离婚证吗?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结合您提出的“6月25日申请离婚,7月26日是否可领离婚证”的问题,需分阶段解析关键时间节点及法律后果:
一、冷静期起算与撤回规则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单方撤回申请,导致离婚程序终止。例如,若您于6月25日提交申请,冷静期自次日(6月26日)起算,至7月25日届满。若期间一方反悔,需在7月25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婚姻关系即刻恢复。
二、领证窗口期与逾期后果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30日内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以您的情况为例:
领证窗口期:7月26日至8月24日(含首尾两日)。
逾期后果:若未在8月24日前共同申请,离婚程序自动终止,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历完整冷静期。
三、7月26日能否领证的关键判断
若冷静期无撤回:6月25日申请→7月25日冷静期届满→7月26日进入领证窗口期。7月26日当天可申请领证,但需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场。
若冷静期有撤回:无论撤回方何时提出申请,婚姻关系立即恢复,7月26日无法领证。
若领证逾期:即使冷静期未撤回,若未在8月24日前申请,仍需重新走流程。
四、法律提示
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
领证需双方共同到场,单方申请无效。
材料完整性: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条款,否则可能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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