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致部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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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原因致部门撤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法律常识
网友咨询: 公司经营困难导致我所在的研发部门被撤销,公司认为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而且公司说没有其他适合我的工作岗位,所以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我的合同还有1年到期,一共签了3年,公司只给我一个月的工资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请问这样合法吗?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汪和生律师解答: 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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