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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
  • 无效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对于无效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法律常识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那么,无效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对于无效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网友咨询: 本人在甲公司没熬到签约就辞职了,后来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今天人事通知我说刚签好的劳动合同无效,原来两家公司进行了合并,入离职信息是共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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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劳动法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特点是什么?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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