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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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伤后取出钢板,在上班时复发,对此工厂应该负责吗?法律常识
员工工伤复发,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先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然后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经确认确属工伤复发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按照其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向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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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累计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超过24个月?法律常识
刘某系B公司员工,公司依法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2014年8月1日,刘某在车间工作时被机器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腿长骨骨折、骨盆受损。后B公司为其申报了工伤,并被鉴定为伤残九级,B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法定标准对刘某进行了赔付。2015年5月,刘某感觉腰部不适,前往医院就诊,医生告知其系骨盆局部恶化,乃前期工伤复发,刘某遂住院继续治疗。 治疗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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