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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 工间就餐不慎绊倒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法律常识

    对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高危职业工作人员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在受到伤害时,如果是工伤,那么就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对生活对家庭可以多一层保障,从国家规定可以看出,在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前提下,是不得认定为工伤的,除此以外,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或者因为工作遭受的伤害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网友咨询: 李某在某发展公司承包的X项目工地从事提灰、捡砖等小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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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途中遭洪水溺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法律常识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该条例在确立了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同时,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都进行了适度的扩大解释。 网友咨询: 王小妹是阳朔某公司员工,在桂梧高速公路服务区南站上班。6月7日,阳朔普降暴雨,洪水暴涨。当日18时-24时,为王小妹上小夜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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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聚餐途中被撞,算不算工伤?法律常识

    虽然个人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下班后前往任何处所的行为均属职业保障的范畴。如将不确定的外出交友、吃饭的途中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则不适当地加重用人单位义务,与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相悖。 网友咨询: 今年40岁的高女士在南通一家纺织公司工作,系河南省来通务工人员,平时正常在公司内吃饭,并在公司安排的职工宿舍居住。2013年9月18日19时许,高女士下班回宿舍洗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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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在单位组织的户外活动受伤是否是工伤?法律常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小何在重庆市某娱乐公司下属的KTV从事服务员工作。3月的一个星期日下午,小何在单位的组织系参加户外体育运动时不慎摔伤,造成锁骨骨折。事后,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为小何申请工伤认定。小何出院后,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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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责任无法确定,能否认定为工伤?法律常识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责任划分角度仅排除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并未排除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形下的受伤害职工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网友咨询: 2021年2月2日16时许,安丘太平山风电有限公司处职工胡波驾驶鲁VZN285号“别克牌”小型轿车沿九杨路由西向东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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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机搭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法律常识

    上下班途中虽然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但不属于我们所说的“专业术语”,而是日常用语而已。这一特征要求我们必须以普通人的观念对待它。从“上下班途中”用语来看,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 网友咨询: 马某为一家贸易公司聘用司机,其工作形式是完成一次出车任务后在单位宿舍稍作休整,根据公司安排再出车;或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搭乘公司其他车辆回家等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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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途中遇交通事故,间接诱发的冠心病能否认定为工伤?法律常识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1月19日,胡某在上班途中发生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被诊断为右大腿外伤。当日,胡某转入中山医院诊治;同月26日出院,被诊断为冠心病。司法鉴定意见认为,本次交通事故与冠心病急性发作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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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发生工伤,由其亲属代签的赔偿协议有效吗?法律常识

    用人单位在与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的亲属就相关待遇协商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并且所支付的相关待遇数额与法定的标准相比不能显失公平,否则都将无效。另外,若是与工伤职工的亲属或工亡职工的亲属委托的代理人协商的,在订立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可能因为无权代理而导致协议无效。 网友咨询: 员工李某于2018年8月21日到某机械厂工作,工作岗位为消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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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能否向公司索赔?法律常识

    因未签定劳动合同,而又存在企业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维权难的情形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4月12日万某经人介绍到武汉某公司承建的某基地项目处从事木工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5月23日中午,万某在工地上班时摔倒受伤,造成左侧股骨近端及中段粉碎性骨折。公司认为, 万某系劳务公司的工人,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万某受伤造成的损失。那么,万某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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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在工地工作时受伤,能否获得赔偿?法律常识

    在我国,农民工依然是各项建设工程的主力军,因工受伤时有发生,但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农民工的权益应当切实地得到保护,农民工自身应当增强维权意识,多了解法律知识。当进入工地工作时,应当多了解工程的信息,以方便日后维权。 网友咨询: 6月7日陶某某跟随陈姓包工头至南岸区茶园某工地从事泥水工。6月27日,陶某某在用手推车运送沙石时,遇到障碍物,手推车侧翻,车把儿轧到右膝,致多根韧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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