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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该怎么办?如何避免二次伤害?法律常识
城市中的机动车越来越多,生活中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由于车速慢的原因,发生在城市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往往都只是轻微刮蹭亦或很难造成车内人员伤亡的事件。 而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快、惯性大的原因,往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都很严重,尤其是产生碰撞后的二次事故,更是危险。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货车甲将因车故障停在路边修理的另一货车乙之司机挂倒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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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开车撞人的如何处罚?法律常识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一定要小心谨慎的驾驶。如果不幸撞到人的话,也要谨慎的处理,那开车撞人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开车撞人的明显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违反的要进行处罚,那开车撞人的如何处罚?浙江乾衡温岭律师事务所戴振宇律师解析。 一、开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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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何区别?法律常识
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险,是指机动车辆所有人在领用车辆牌照之前和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投保的一定限额的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自愿购买的保险。在车祸中导致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可以作为第三者强制险的补充对第三者进行赔偿。那么,第三者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哪些区别呢?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杨承波律师解析。 一、第三者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区别 (一)开办依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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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酒驾可以保释吗?法律常识
我们经常可以听说一句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不惧法律,怀抱一颗侥幸心理实施酒驾行为,那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酒驾可以保释吗?山东魁信律师事务所孟凡广律师解析。 一、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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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不交罚款会怎么样?酒驾和醉驾被抓开罚单不交会怎么样?法律常识
由于交通违章被交警开罚款单、酒驾和醉驾被抓开罚单、骑电动车违规被罚款等等的情况,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罚款的情形经常有,那么不交罚款的情况也不少。那到这里是否有一个疑问就是如果罚款不交会怎么样?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王兵律师解析。 一、违章不交罚款会怎么样?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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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如何避免借出车辆承担责任?法律常识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韩丽梅律师解析。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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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不成反追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法律常识
男子开奔驰连怼3车!宝马大众都破相!事故原因让交警大感意外...中秋假期第一天,一男子开奔驰至水湾路吃饭竟连怼3车!一辆宝马、两辆大众都破了相!竟是因为找不到停车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水湾路4车连撞 9月22日晚22点10分,有群众报警称,拱北水湾路竹林酒店路段发生一起宝马、奔驰、大众4车连撞的交通事故,几辆小车在红绿灯前排排座,请交警到现场处理。 4车撞?还是在繁华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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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怎么处罚?法律常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是对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做出规范,并要求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要进行登记。但有的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如果设计或者使用不当,有的非机动车甚至也能造成较大的损害。对于这样的非机动车,也可以要求其进行登记,既便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识别车辆,加强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保障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非机动车是否也需要登记?自行车也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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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应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法律常识
在高速公路上,我们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与前方车辆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发生追尾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友咨询: 高速公路上,我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前方一商品运输车突然急刹车。为了避免追尾,我急刹车并左打舵,变超车道并与一轿车 B 追尾。事后得知,超车道上先有一起交通事故。轿车 A 爆胎,轿车 B 追尾,A车被撞到行车道。事故发生后A、B轿车驾驶员均未摆放警示牌以及打开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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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鉴真规则否定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一起醉驾不诉案辩护总结法律常识
(本文系根据2018年9月7日孙浩律师在常州市律协刑事沙龙上的部分发言录音整理) 导 读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发生争议的经常不是鉴定意见本身的可靠性和权威性,而是作为鉴定对象的“送检材料”的真实性和同一性。在鉴定检材的真实性和同一性无法得到认定的情况下,鉴定人对该检材所作的任何鉴定意见也就不具有证据能力,应当被排除在法庭定案根据之外。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26日晚,刘某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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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