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挂靠关系的认定及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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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挂靠关系的认定及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法规: (一)《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挂靠经营”含义的复函》【交办运函(2016)703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你厅《关于予以明确界定“挂靠经营”含义的紧急请示》收悉,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答复如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所称“挂靠经营”,是指道路客运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的所有(权)人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但以其他具备资质的企业名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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