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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未搬走的屋内物品应该归谁
  • 交房后,未搬走的屋内物品应该归谁?法律常识

    2015年7月21日,李某(乙方)向张某及其配偶刘某(甲方)购买涉案房屋及车位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屋总价315万元。此后,李某向张某全额支付了购房款,涉案房屋于2015年8月23日过户至李某名下。2016年6月27日,张某将涉案房屋钥匙交付李某。次日,刘某至房屋处,与李某就需搬离的室内物品发生争议,双方于当日签署字条一份,载明:“房子按合同给你,至于装修的其他东西(软装类,硬装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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