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40213元

2、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8076元

3、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3560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13169元

说明:

1、海南省统计局仅公布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数据,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全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规定,即日起,海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0213元/年进行计算。

2、其他数据目前仍沿用海南省统计局在2021年公布的相关数据,待统计部门公布最新数据后将及时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