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44377元

2、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3888元

3、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93266元

4、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1年度
 农、林、牧、渔业65237
 采矿业142301
 制造业8135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748
 建筑业54997
 批发和零售业7202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5689
 住宿和餐饮业485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3337
 金融业88380
 房地产业5448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298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65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85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730
 教育91823
 卫生和社会工作857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11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423

 

说明:

1、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已公布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规定,即日起,内蒙古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4377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7194元/年进行计算、丧葬费均按照新标准46633元进行计算。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的规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可以参照内蒙古地区2021年度相应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仅公布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平均工资数据,其他数据目前仍沿用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在2021年公布的相关数据,待统计部门公布最新数据后将及时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