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未办理过户登记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转让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不同,责任主体的认定也不同: 一,买卖车辆的双方虽已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但车辆未仍未交付的,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为卖方,买受人尚未取得车辆,无车辆运行支配权,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责任主体仍为出卖方或车辆所有人。 二,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车辆运行,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由实际车主作为民事损害赔偿主体
交通事故赔偿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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