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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放弃孩子抚养权,是否有效?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夫妻离婚后,抚养权往往成为争议所在。那么一方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抚养权呢?放弃抚养权是否意味着抚养义务的终止,是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呢?

网友咨询:

妈妈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吗?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葛飞律师解答: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母亲可以放弃子女抚养权,但是放弃抚养权不等于抚养关系的终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仍然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应当负担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

法律规定的权利,是给你可以享受的利益,权利意味着对利益的获取与实现,一般来说你可以放弃。但是法律设定的义务,是不可放弃的。即使权利人没有提出要求,也不能排除义务人的义务。所以这是设定的,必须要遵守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葛飞律师解析: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

2、文化水平。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对于八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放弃抚养权或者判决不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具有法定原因的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者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应当注意的是,抚养权的变更不影响抚养义务的承担,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享有探视权,抚养权人应当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

葛飞律师,经济学学士,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合肥市知名律师,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惠民法律援助维权中心理事,公益律师。擅长民商事法律领悟、刑事辩护、公司事务等,欢迎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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