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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起诉儿子索要两万余元带孙费,法院:支持!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山东济南的老魏考虑到儿子儿媳为生活打拼,自己就主动将孙子带在身边抚养,儿子曾口头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却从未兑现过。老魏一怒之下将儿子起诉到法院,索要带孙费”2万元,经调解,被告依旧不同意支付,开庭时也拒不到庭。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老魏带孙费两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民法典》规定,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系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义务。只有当父母均已死亡或无力抚养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本案老魏起诉的带孙费并不是照看孩子的辛苦费、劳务费,而是要求儿子支付其垫付的抚养费。所以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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