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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有没有劳动关系?法律常识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一般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是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企事业单位任职。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有没有劳动关系?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凤律师解答: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9 阅读
入职登记表是不是相当于劳动合同?法律常识
入职登记表不算是书面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表格,用于单位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单位与职工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本质不同。 网友咨询: 入职登记表是不是相当于劳动合同? 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张博深律师解答: 入职登记表不算是书面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8 阅读
工伤供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法律常识
工亡,“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即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 网友咨询: 工伤供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许启耀律师解答: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9 阅读
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法律常识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网友咨询: 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刘骜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10 阅读
童工指的是哪些人?法律常识
十六周岁以下的员工属于童工。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网友咨询: 童工指的是哪些人? 北京康运律师事务所梅志新律师解答: 十六周岁以下的员工属于童工。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10 阅读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有什么不同?法律常识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有什么不同? 四川达宽(仁寿)律师事务所余子方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区别有: (一)主体不同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10 阅读
单位没有交社保,工伤员工找谁赔?法律常识
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网友咨询: 单位没有交社保,工伤员工找谁赔? 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刘骜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9 阅读
开发商的宣传有法律效力吗,广告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法律常识
房地产业一直以来都很火热,房开商想要多售卖出自己的房子,就时刻抓住机会宣传自己,比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播放,还有一种是做海报,张贴在各个热闹的街头巷尾,但是,开发商的宣传有法律效力吗,广告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网友咨询: 广告是全现浇,但是合同里却是底框混合结构。合同已经签订了,首付款已付,贷款未办理,我能撤销合同,要求退房吗?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於伟林律师解答:
民事侵权纠纷
2025-12-23
7 阅读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偿劳动者?法律常识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偿劳动者? 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刘骜律师解答: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9 阅读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法律常识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在工作日延长的,至少需支付一点五倍工资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延长且没有补休的,至少需支付两倍工资的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延长的,至少需支付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网友咨询: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 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刘骜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在工作日延长的,至少需支付一点五倍工资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延长且没有补休的
劳动纠纷维权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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