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对某个处理反悔,要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若对其中某些处理内容反悔,想要变更协议,需依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未办理离婚登记,协商重新拟定
若双方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尚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就反悔的内容重新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拟定一份离婚协议书,对原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例如,原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现双方协商改为出售房产后分割售房款,那么在新的协议中需明确这一变更内容,并确保新协议条款清晰、无歧义。
已办理离婚登记,分情况处理
协商一致变更
离婚登记完成后,离婚协议书生效。若双方就反悔内容协商一致,可共同签署一份补充协议,对原离婚协议书进行变更。补充协议需明确指出变更的条款及变更后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比如,原协议约定抚养费每月2000元,现双方协商提高至2500元,在补充协议中写明变更事项即可。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若无法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反悔方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若涉及财产分割反悔,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法院会审查协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存在,会支持变更或撤销相关财产分割条款。涉及抚养权、抚养费等反悔,可随时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依法作出合理判决,如增加抚养费数额、变更抚养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