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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拓展训练,吓出精神病,属于工伤吗?法律常识

    拓展训练,有助于改善团队沟通与协作、激励团队精神、促进团队核心价值,然而由于拓展训练通常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风险性,意外事故也是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11月23日,小赵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团队拓展培训,当天的极限挑战中因登高受到惊吓,突发惊恐不安,胡言乱语、晕倒等症状,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门诊诊断为惊恐障碍、换气过度、胃肠炎。 经治疗,小赵于同年11月29日出院,被诊断为惊恐障碍及癔症样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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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工作原因和客户互殴受伤,属于工伤吗?法律常识

    职工在履职中与他人发生纠纷,应当以适当的方法和手段达到履职目的。采取非正当的暴力方式履职,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因此受到的伤害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行为,与正当履职受到暴力伤害有本质的区别,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严树松系马钢集团康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门卫。金某和其妻子印某驾驶汽车行驶至严树松值班的门口时,严树松以其未缴纳停车费为由拒绝放行,双方发生争吵。印某将严树松的茶杯摔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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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期间请假外出看病,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法律常识

    在工伤保险中,“因工外出”指的是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或是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或是职工履行用人单位的工作职责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网友咨询: 小李是某家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2016年4月15日下午,她因为身体有些不舒服向车间负责人请假去医院看病。负责人准假后,小李骑着电动车去医院。当小李骑到医院附近一个转弯的地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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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算工伤吗?法律常识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网友咨询: 许某系A公司员工,2020年3月起在A公司工作。2020年4月23日,许某在公司正常上班,当日上午9时30分,其所在的打胶工序工位机器需停机维修,许某到同条流水线上拆模工序的工位上从事拆模工作,不慎被拆模机压伤右手中指。许某认为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于是申请了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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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吗?法律常识

    在职工突发疾病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缺乏相关证据证明,事实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职工的肯定性事实推定,而非否定性的事实认定。 网友咨询: 俞俊杰的丈夫冯芳弟系琼山中学教师,担任该校高中部数学课教学和高中班主任工作。一天晚上,冯芳弟任教的366、367两个班级进行测验考试。考试结束后,冯芳弟回到家中。次日早上7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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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领导指派,外出买东西受伤,是否算工伤?法律常识

    工伤,在一般情况下是指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活动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事故伤害以及职业病伤害。 网友咨询: 肖某为某公司电工,在一次夜班巡查中,发现加工车间内楼梯通道中声控灯的开关坏了,但是库房中没有库存。此时正赶上交接班,为防止工人上下楼梯时因无照明设施摔伤,肖某决定去公司对面的五金店先买一个开关。碰巧当天肖某的直属领导请假,肖某无法联系上他,便自行去买开关了。在返回公司穿越马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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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上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法律常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2019年3月1日,谢女士书面通知公司,表示要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在30天后离职。公司同意。 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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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期间为帮助同事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法律常识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网友咨询: 今年1月,小明入职厦门某机械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机台操作员。自上班之日起,即被安排到1号生产线负责操作4号机台。3月1日上午,他在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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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饮酒后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法律常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王某生前系第三人某公司监理, 该公司为王某购买了工伤保险。某日,王某因工作事宜与马某、贺某、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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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在单位食堂吃饭时不慎摔倒受伤,是否算工伤?法律常识

    现有的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职责不能完全囿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作狭隘的理解,应根据具体案情,从立法精神出发作出正确的判断。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用餐是其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是从事劳动工作的前提条件,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网友咨询: 朱先生系某单位职工,工作岗位为检测科资料管理员。一天朱先生在单位食堂用完早餐后,由于踩到了地面上未及时清理的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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