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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16年生3个孩子鉴定一个都不是丈夫亲生的,离婚能否获得赔偿法律常识
在男方已经有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会倾向于认定男方已经完成举证责任,应依法推定男方和三个孩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女方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方。男方可以主张已经花费到子女身上的抚养费,并主张赔偿精神损失。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男方作出比较有利的财产分割。 网友咨询: 江西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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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夫妻吵架想要离婚,能否进行离婚?法律常识
一般来说怀孕是一家人幸福的时候,但感情破裂怀孕期间能否离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能够离婚吗,孕妇可以离婚吗,法律允许吗? 网友询问: 怀孕期间,夫妻吵架想要离婚,能否进行离婚? 山西晋来律师事务所赵小瑶律师解答: 1、怀孕期间对双方离婚的限制有所不同。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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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一审终审吗,对判决结果不服要怎么办?法律常识
离婚案件并不是实行一审终审制度的案件,所以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的,但确定婚姻效力的案件除外。 网友询问: 离婚诉讼是一审终审吗,对判决结果不服要怎么办? 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张新玲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不是一审终审,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对一审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正确,没有新的情况或证据,一般二审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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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的不是自己的孩子,丈夫能否请求离婚,并要求赔偿?法律常识
女方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方。男方可以主张已经花费到子女身上的抚养费,并主张赔偿精神损失。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男方作出比较有利的财产分割。 网友询问: 妻子生的不是自己的孩子,丈夫能否请求离婚,并要求赔偿? 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刘冬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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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在异地起诉离婚,可以申请诉讼离婚的法院地有哪些?法律常识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询问: 能不能在异地起诉离婚,可以申请诉讼离婚的法院地有哪些? 安徽维智律师事务所肖海涛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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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由哪方出?法律常识
夫妻间感情不和或是发生矛盾的,都可能引起离婚。如果夫妻有一方不是自愿离婚的,一般就会通过诉讼来离婚,离婚诉讼要交纳诉讼费,那么起诉离婚的诉讼费谁出呢?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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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死亡,对于财产应当如何分割?法律常识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死亡了,那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不可能,人民法院应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网友询问: 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死亡,对于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解答: 1、终结诉讼 根据民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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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二次诉讼能判离吗?法律常识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并没有判处离婚。第二次诉讼能判离吗? 网友咨询: 我妈妈在今年一月份起诉离婚,理由是我父亲常年喝酒打架闹事,并且多次派出所民警来过我家,他们的感情早已破裂,但是一审没有判离。起诉离婚第二次能判离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文静律师 解答: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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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正在服刑人员,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法律常识
夫妻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需要服刑的,另一方以双方长期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应当如何离婚呢? 网友咨询: 丈夫抢劫判刑入狱一年了,现在想离婚,请问可以提起离婚吗? 广东品睿律师事务所舒亚均律师解答: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即使一方服刑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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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官司,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法律常识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又进行第二次诉讼。在第二次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注意哪些事项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网友咨询: 第二次离婚官司应该注意哪些? 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王琳律师解答: 第二次离婚官司应当注意在第一次诉讼结束后到第二次诉讼开始前,事实变化而导致证据的更新以及诉讼程序中常规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新的证据。在此期间,发生事实变化的,应当注意掌握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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