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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男方父母能否参与诉讼分割财产法律常识
从法律角度分析,离婚案件中男方父母通常无权直接参与诉讼分割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的主体是夫妻双方,分割范围限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男方父母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互独立,不纳入分割范围。 例外情形需满足特定条件:若男方父母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出资且明确约定为借款,可凭证据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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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不服一审结果,能上诉吗?法律常识
离婚案件并不是实行一审终审制度的案件,所以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的。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不服一审结果,能上诉吗? 广州金鹏(花都)律师事务所江间开律师解答: 对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的判决一般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共同财产分割三大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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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有何义务?法律常识
随着结婚数量的不断上升,以及离婚率的不断提高,诉讼离婚作为离婚的其中一种手段,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采用的。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有何义务? 安徽嵆方律师事务所丁伟律师解答: 离婚案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 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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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常识
一般只有在诉讼离婚当中才会涉及到管辖权问题。这通常是指哪些法院对不同情况下的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受理,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解答: 第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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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是不是一定要开庭审理?法律常识
离婚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开庭审理。因此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不开庭。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是不是一定要开庭审理?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邓嘉文律师解答: 1、离婚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开庭审理。因此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不开庭。 2、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感情问题,有的还涉及个人隐私,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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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慧玲律师:离婚案件涉及不动产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常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不同,涉及不动产纠纷的,属于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这是为了出于方便诉讼的目的,有利于案件审理。那么在离婚案件涉及不动产的,是否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则? 网友咨询: 文某与沙某系夫妻,2006年至2008年,文某与沙某以夫妻名义在其省会城市B市购得房产三处。2009年1月,沙某向B市法院起诉离婚,并涉及位于B市三处房产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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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否有时限规定,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有哪些?法律常识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就婚姻关系的终止、夫妻财产的分割、夫妻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请求法院裁判。那么,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否有时限规定,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网友咨询: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否有时限规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陈令明律师解答: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有时限规定的,具体如下: 1、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是一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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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法律常识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如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恃强凌弱,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往往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已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意义。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遇此情形,在法律上并非束手无策,而是可以采取财产保全这一保护性措施。 网友咨询: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和妻子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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