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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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怎么行使,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法律常识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探视权怎么行使,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 网友咨询: 男女双方离婚后,一个九岁的男孩,一个一岁的男孩,大的跟男方,小的跟女方。因为孩子大了,女方可以联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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