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赠与子女吗
-
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有财产,一部分赠与子女吗?法律常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有财产,一部分赠与子女吗? 网友咨询: 藤某与张某于1999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张小某,2010年7月在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张小某由张某抚养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