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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探望权
  • 离婚双方可以协议放弃探望权吗,放弃后还能恢复吗?法律常识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那么,离婚双方可以协议放弃探望权吗,放弃后还能恢复吗? 网友咨询: 徐某(男)与被告张某(女)在2006年阴历10月举行结婚仪式,2007年生育一子。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与2009年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条款:1、由张某带领抚养孩子,抚养费自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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