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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家事代理权
  •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对方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常识

    《民法典》新增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即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对方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不仅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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