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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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法律常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 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学生在学校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健勇律师解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采过错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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