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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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要写什么内容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其内容需全面、明确且合法,以下是需要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 需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信息,以明确协议主体。 二、离婚意愿 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例如“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三、子女抚养安排 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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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对某个处理反悔,要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法律常识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若对其中某些处理内容反悔,想要变更协议,需依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未办理离婚登记,协商重新拟定 若双方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尚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就反悔的内容重新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拟定一份离婚协议书,对原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例如,原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现双方协商改为出售房产后分割售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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