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合不合法?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关庆猛律师解答: 不合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详情
  • 职工有病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常识

    在我国较多工作的人基本都与公司签订了年限不一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劳动合同中也约定好了,有关于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较多情形,比如如何解除合同,那么,职工有病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由于生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可公司要解除合同。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郭瑞承律师解答: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详情
  • 对劳动合同变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那么,因对劳动合同变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网友咨询: 单位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河北德硕律师事务所朱鹏律师解答

    详情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保偿金是否需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双倍保偿金?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详情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支付违约金,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违约金?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支付违约金,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违约金? 网友咨询: 我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2015年,但是员工单方面2014年想解约,员工已经递交辞职信,但是用人单位未找到人顶替她,她马上就要走

    详情
  • 员工生病期间,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员工生病期间,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员工生病期间,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徐铭骏律师解答: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详情
  •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需要送达吗,要本人签收才有效吗?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公告需要送达吗,送达后要本人签收才有效吗? 网友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需要签收吗?不签收怎么办? 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杨鹏淋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是需要送达公告的,当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事件时

    详情
  • 公司是否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常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类。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明确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赋予劳动者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用人单位是不享有这种权利的,因为法律对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规定得非常明确。 网友咨询: 您好,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详情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法律常识

    网友咨询: 我是一名高校教师,与学校的聘用合同期是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合同期满后,我继续在校工作,直至2008年1月学校才与我续签合同,合同书与上次一样,学校要求合同期写为2007年8月至2008年12月,合同中有一条为“如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15000元”。 请问

    详情
在线客服
微信联系
客服
扫码加微信(手机同号)
电话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