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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是属于什么性质?遗赠抚养协议又应当包含哪些内容?法律常识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遗赠扶养协议的实质本性,概言之即遗赠人和扶养人互付对价的财产合同。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的合意。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合乎合同关系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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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上是否承认子女过继?子女过继得有关规定又是什么?法律常识
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又叫立嗣,主要是指没有儿子的男子,立同族的子侄为传宗接代之人,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立嗣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收养。收养是指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法定的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终止。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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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的父母是否还支付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又应该支付到何时?法律常识
根据婚姻法规定,抚养费跟是否与父母亲生活在一起没有什么关系,这种亲生关系并不会因为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而归于消灭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是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即使是分居,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是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应当共同承担教育和抚养义务。 网友咨询: 王易军系王洋与刘丽的婚生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在王易军出生之前王洋与刘丽已经分居生活。王易军自出生起一直随刘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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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吗?非婚生子女怎样才能上户口?法律常识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其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虽然他们也享受一些权力,但是由于地位的尴尬,而且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导致很多非婚生子女出生后无法上户口。对于非婚生子女来讲,没有户口就不能上学,是很不方便的。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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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夫妻一方如何起诉?法律常识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如果二次起诉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夫妻一方如何起诉? 网友咨询: 我是今年第2次起诉了,因为找不到他人法院要求公告送达,如果还是找不到人,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索利芳律师解答: 如果经过合法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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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在我国是否合法?事实婚姻的形成是需要什么条件?法律常识
所谓的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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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子女的扶养权该如何判定?代孕妈妈有抚养权吗?法律常识
代孕是一种新的观念,新的趋势。在现今社会里人类文明高度发达,依然有不少不孕不育的夫妇。随着人工生殖科技的迅速发展,20世纪70年代年代以来,欧美各国陆续开始有人委托代理孕母怀孕生子,代孕是一种解决不孕不育的临床选择。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虽然中国对此领域的法制控制力量监督严格,也出现了许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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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损失费是否符合法律?关于青春损失费是否有规定呢?法律常识
青春损失费并非一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名词,该名词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均未出现过。该名词之所以为广大群众知悉,是因为在近年来的司法实务过程中,常常为报刊、杂志所报道。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觉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严格来说,“青春损失费”是十足的“民间语言”,从未见于任何法律。正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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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争议以及处理方法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常识
婚前房,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或者是贷款购买的房产,2010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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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自己出售共有房屋是否有效?什么情况下擅自出售共同房屋会有效?法律常识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重要的财产,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房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涉及夫妻双方的基本居住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将会造成另一方重大的财产损失。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实施后,对夫妻单方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产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很大程度上统一了裁判尺度。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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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