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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取得产权的房子该怎么办?未取得产权的房子可以进行判决么?法律常识
婚姻走到尽头,双方也不需要在委屈自己,近几年的离婚率提高,反映出了年轻人不在认为离婚是一件非常难以启齿的事情。离婚往往会伴随着些许问题的产生,比如,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和财产的归属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子了,房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比较重要的财产。一般来说,取得产权的房子还好说,但是,未取得产权的房子该怎么办,人民法院是否可以进行判决? 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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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保证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婚内保证书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法律常识
近年来,包括“婚前公证”、“财产协议”等在内的各种“婚姻保证书”出现在婚姻生活中,其中多数内容为一方如违反双方协议,将受到惩罚;如果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等。然而,“婚内保证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君子协定”,当事人想以此在离婚诉讼中争得主动,仅靠保证书是无法办到的,还要有合法的证据配合才能真正实现。婚内保证书主要是出轨方在出轨之后向配偶保证不出轨,并约定了不遵守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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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的开放,生育权是否成为了争斗的目标?产假和以往会有区别吗?法律常识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生育权问题提出的新的观点,就是自由且负责任的行使生育权,强调夫妻和个人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强调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二胎政策的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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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军人离婚案件财产归属问题怎么解决?法律常识
婚姻法中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军人离婚案件财产归属问题怎么解决?关于军人离婚的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规定又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既要把握婚姻法的原则,又要严守保护军婚的立法本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网友咨询: 我爱人是武警,我非军人,想离婚,怎么办? 贵州磐桓律师事务所陈开云律师解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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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都有什么?法律常识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在满足合同生效条件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但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的内容与婚姻关系的存在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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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否可以构成重婚罪?同居一方死亡后的财产该怎么办?法律常识
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影响了人们的思想,现今时代大多数青年人都不在奉行传统的婚姻观念,受西方自由主义的影响但多数青年人追求自主结婚,喜欢相对自由平等的婚姻关系。说到重婚和同居,可能在很多人的眼里已经将这二者划上了等号,但其实这二者虽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不过还不至于完全一样。严格的说,重婚显然是要比同居严重一些的,毕竟《刑法》中还规定的有重婚罪。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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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效力占据怎样的分量?遗嘱公证的办理又需要哪些材料?法律常识
我国关于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依据继承法规定,若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立遗嘱人生前所立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多份遗嘱中若存在公证过的遗嘱,则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已公证的遗嘱只能以新的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见证、录音、口头遗嘱形式均不能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这些是公证遗嘱最为主要的特点,也是公证遗嘱更易得到青睐的重要原因。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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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特殊限制有哪些?离婚限制的规定又是如何?法律常识
无论是世俗还是高雅,婚姻必须建立在男女双方特定的物质或精神平衡基础之上,如果想要婚姻长久维系,至少需要两者或者其中之一保持稳定不变或者共同发展的平衡基础。 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离婚不仅是合法婚姻的离异,还有许多类似情况,如事实婚姻、未婚同居等等。截至目前为止,“包二奶”、“搭伙过日子”等种种不登记就同居已不是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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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权利到底包含了什么?夫妻权利的具体内容又有哪些?法律常识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和核心。正确处理夫妻关系,对于保护当事人的舍法权益,过着民主和睦的幸福生活,发挥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是由男女双方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在旧中国,妇女处于受压迫的地位,因此,夫妻关系全是尊卑和主从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公民的社会地位、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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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到底指的什么?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法律常识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代位继承”是一种继承制度,和“本位继承”相对应,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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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